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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三章 偶遇(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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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他戴着眼镜,目不斜视地从我身边走过,和身边的男生说着什么,并不曾看我一眼。那一刻,我终于可以跳出迷局,看到事情的走向,明白很多事都是没有永远的,我想,恰当的时候,要舍得撒手。

    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八日。

    我去文具店买笔,和沈家山在路上偶遇,他说陪我一起去,我们走在人行道上,刚下过雨,我不小心踩到一块松动的泥砖,污水溅到我的裤脚,他哈哈笑着,我也跟着笑。

    我一路上叽叽喳喳地找他说话,他总是在笑,我心里也一直笑着。

    他说,今后离开一定会和我告别的。

    我心里想着,那我就把那本《大唐萤窗》送给他,那是我写的大约一万字的小说,写它的时候,历史课刚好复习到唐朝,我又刚好做了一个梦,梦见我穿越到了大唐盛世时期的竹林镇,遇到了一个和沈家山长得一模一样的人,我叫有晴,他叫今朝。故事情节很简单——有晴是乡野村姑,却并未失去二十一世纪的记忆,是一个有一定知识水平的村姑。今朝是她的同乡,从小一起长大。在他们十岁那年,一名朝廷大员回乡丁忧,他宅心仁厚,在竹林里露天教学,只要愿意,任何人都能去听。

    今朝仿佛一夜间开了窍,他对已经和他定亲的有晴说:“我不舍得你将来跟我过打柴捕鱼的苦日子,今日在此立誓,从今往后寒窗苦读,愿有朝一日能金榜题名,光耀门楣,到那时让你凤冠霞帔,享尽富贵荣华。”

    但事与愿违,今朝的父母期望唯一的儿子能为他们养老送终,他们并不希望他入朝为官,像那位朝廷大员一样,年轻时高中,娶了长安城里的贵女,一直都没能把父母接到长安去,两老口弥留之际,也没能在身边尽孝,有儿没儿并无分别。所以,他们的主张是,去读书,然后考取功名,还不如老老实实犁田耕地来得实在,一天到晚把今朝盯得死死的,并无机会外出。

    这时候,有晴挺身而出,她一有空就打扮成男子去听讲,然后找机会在做农活的时候讲给今朝听,加上又有二十一世纪的教育体系和理念加持,她很快就让今朝变成一个能断文识字、吟诗作赋的小伙。

    他们十五岁那年成了亲,两年过后,公婆见有晴的肚子一直没有反应,便张罗着要给今朝纳妾。

    这让有晴和今朝忍无可忍,他们星夜赶路,一起离开了让他们窒息、愚昧的竹林镇,从此相互扶持,历尽艰险,从竹林镇走到了长安城。

    今朝一举高中,成了那年的新科状元,就像诗里写的那样:

    昔日龌龊不足夸,今朝放荡思无涯。

    春风得意马蹄疾,一日看尽长安花。

    有晴在人群里看着,满脸忧虑和悲哀,知道在这个时代,自己的兴衰荣辱都在这个酷似沈家山的今朝身上了……

    我很聪明地在这个时候醒来,故事也就到这里戛然而止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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